“诚信互助”本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朋友之间更应秉承牢记。可昔日好友却因借钱对簿公堂,怒目相向。6月14日 ,绥滨县人民法院调解结案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限定被告王某夫妇于2013年12月30日前还清全部借款。
2010年1至4月,张某之夫王某因给工人结算工资急需资金周转,正在张某一筹莫展之时,原告李某慷慨解囊,经多方筹措,凑齐8.5万元并借给张某应急。当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张某未有还款之意,且张某的丈夫王某避不见人,经多次索讨无果,李某十分生气,遂诉至法院,请求解决。
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法官耐心做思想工作,劝导双方念及情谊,协商解决纠纷。张某最终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庭流下愧疚的泪水。李某也表示谅解,同意被告延迟还款期限。最终,原本反目的老友当庭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