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创新——基层人民法院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思路

——绥滨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13-02-21 11:01:08


   中国共产党是不容许存在不受监督的权力,也绝不容许存在不受监督的组织和个人。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是我们党首次把“四个监督”作为一套完整的监督体系明确提了出来,是对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在探索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方面重要经验和实践成果的总结,是立足新时期我国权力运行现状、从权力的结构和运行机制上作出的创新性探索,表明我们党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监督体系。

  我们的基层人民法院承担着审判最繁重的任务,全国80%以上的法官在基层,80%以上的案件也在基层,基层人民法院所处的环境也是最复杂、条件最艰苦、面临困难最突出的。同时,从中可以看出,基层法院是最深入老百姓、最为老百姓解决实事的国家机构之一,因此,对基层人民法院的纪检监察工作成为了重中之重。如何在新时期做好基层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工作,笔者通过对以往工作理论和十八大报告的学习,以及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认为科学的工作方法和创新的工作思路能开创出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局面:

    一、解读新时期党的监督体系

   党的“四个监督”对于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依法治国、司法为民,坚定不移反对司法腐败,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1、党内监督主要是指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以及国家法律,重点对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进行的监督。党内监督对于发展基层人民法院的党内民主,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法院党员干部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重要作用。

  2、民主监督主要是指非国家机关的组织和个人,运用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对执政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公务行为提出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等活动。民主监督是一种权利而不是一种权力,虽然不具有国家强制力,但可以提高国基层人民法院各部门、各干警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

  3、法律监督主要是指有关国家机关运用国家权力,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权力行使过程中严重违法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纠正的行为。基层法院受上一级人民法院和同级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它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在内容上主要指向基层人民法院的行为和结果的合法性。

  4、舆论监督主要是指新闻媒体运用舆论帮助公众了解政府事务、社会事务和一切涉及公共利益的事务,并促使其沿着法制和社会生活公共准则的方向运作的一种社会行为。我们党和国家始终重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基层人民法院也需要接受大众舆论监督,并努力处理好法与舆论监督导向的矛盾,力争营造监督人人可为、监督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在基层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中起到了不同的作用。党内监督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核心,民主监督是一种由群众到党员、自老百姓到人民法院的非权力性监督,法律监督是法律体系一种专门性和程序性的监督,舆论监督是纪检监察工作中不可或缺、需要重视的内容。这四种监督,既目标一致又相对独立,既相互制约又共同作用,彼此构成了一个严谨周密的监督体系。因此,需要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对四种监督充分认识,以便使得四种监督力量形成整体合力,发挥出纪检监察的最大优势。

    二、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思路

    1、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思想观念

  在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要自觉地摆脱那些束缚基层法院的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工作方法,针对国家经济形势的发展和基层百姓生活变化,着眼于反腐倡廉工作建设性的思路、举措、方法,创新的去解决思想腐化、行为腐败等新情况、新问题。要注重基层法院思想文化建设、体制机制建设和工作制度建设,努力形成有利于反腐倡廉的思想观念、文化氛围、法制保证。通过参加基层政府感恩廉政歌曲传唱、法院系统廉政书画摄影展览、廉政知识竞赛、下乡入村政策法规纪律宣讲等活动,充分发挥廉政文化教育的渗透、教育、感染和激励作用,以增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思想性、教育性和实效性,深入推动基层人民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反腐倡廉氛围。

    2、牢固司法为民理念,正确树立工作思路

  要创新工作方式,健全长效机制,把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经常性检查和专项检查、传统检查方式和现代科技手段结合起来,切实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了顺利的开展的廉政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我院建立廉政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小组,监察部门负责在检查活动中与各部门密切联系。同时结合我院实际,制订了关于“五个严禁”、设立廉政监察员、实行任职回避、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司法巡查工作以及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制度的具体措施。并召开院内全体干警会议,认真学习廉政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内容及其相关规定、措施,对廉政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使全院干警充分认识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发挥每个干警主观能动性,积极投入到廉政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之中。

  3、坚持科学发展观,科学推进工作方法改进

首先,善于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第二,要推进查办案件工作创新,注重通过各种渠道发掘案件线索,注重运用各种手段查办案件,注重加强对重大典型案件的剖析研究,切实提高依法突破案件的能力和有效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的能力。第三,要推进监督工作创新,健全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实现预防在先,坚持把对权力的科学配置与对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结合起来,把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结合起来,把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与发挥干部主观能动性结合起来,切实增强监督的实效性。

  基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系统工作,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正确把握党组及各部门、各党员干部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责任,坚持党的统一领导,发挥各部门作用的关系,进一步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保障群众民主权利的制度,进一步完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的工作机制,把发挥专门机关的职能作用与依靠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参与结合起来,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基层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与反腐倡廉建设的良好局面。

    

文章出处: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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