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召开在即,9月22日,主管院长刘志清同志主持召开了司法警察大队专题安全保卫工作会议。绥滨县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将做好安全保卫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强化预防和疏导,明确五项措施,全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是制定安保预案。司法警察大队研究制定安保方案,从机关安全、法官及当事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到案件的审理执行、突发事件处置等,制定周密性和可操作性强安全保卫实施方案。
二是落实工作责任。法警大队成立安全保卫工作小组,落实相关人员的责任,建立安全检查机制,加强对院机关及人民法庭的安检设备、视频监控及安全隐患等进行检查,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做到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
三是严格安全检查。为了确保当事人的人身安全,值班法警对所有进入法院的当事人认真进行身份核查和登记,并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违禁物品一律没收或暂扣,严禁带入审判场所。
四是加大巡视密度。实行审判区与办公区分开的模式,建立门禁制度,涉及案件办理的全部事宜一律在审判区进行,并做到监控全覆盖,遇有突发事件,迅速做出反应,第一时间赶往现场,果断有效处置。
五是注重协作配合。司法警察大队与审判、执行等业务部门联合开展警务保障交流,针对安保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研讨,确保安全保卫无缝对接。牢牢抓住安全保卫工作的主动权,确保在第一时间制止危险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