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7日,市文明办主任石淑云一行10余人莅临绥滨县人民法院进行“市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实地考察。县委常委、宣传部长田健,县文明办主任郑安陪同考察。
石淑云主任一行先后察看了我院走廊文化、党组会议室、创建材料存放室、干警健身活动室、道德讲堂等地。每到一处,石淑云主任都认真听取相关情况汇报,对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
在考察中,石淑云主任表示,希望我院能够始终坚持已取得的创建经验,严格按照标准开展创建工作,加大工作力度,抓好十九大报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抓好志愿服务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切实发挥文明单位表率作用,做到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创建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发展和抓好环境保护治理工作,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动态管理、破除终身”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