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接待 提升司法公信力

发布时间:2017-12-18 16:12:56





    12月18日上午,绥滨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接待绥滨县北山乡古城村杨某,因杨某觉得在其父亲被害案件中的所呈现的事实与他自己所知的事实不符进行信访。 
    绥滨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志清了解此事后,与刑庭法官在我院信访大厅进行了接访。接访过程中,刘志清认真听取了杨某的诉求,查看了杨某提供的照片材料并留存。刘志清一边认真听杨某的诉求,一边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耐心解释和劝导,告知杨某,法院判决是依照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的调查结果,并将卷宗上关于案情介绍的部分给杨某查阅,刘志清表示我院已经对该案件起草了《司法意见》,并会将《司法意见》交与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相关律师、心理咨询专业人员和该村村支书对此次接待说出了看法,最后杨某对刘志清的接访表示感谢。 

    绥滨县人民法院通过重视信访工作,对来访人要求院长接访的认真登记在册,尽量安排专门时间由院长接访,畅通信访渠道,面对面倾听群众诉求,既及时寻求问题的解决途径,又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增强了我院能动化解纠纷的能力,增进了群众对我院的理解与信任,提升了我院的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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