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2018年4月13日13时40分在第四法庭开庭审理原告姜峰诉被告绥滨县公安局不服公安行政处罚一案
发布时间:2018-04-11 14:59:36
本院定于2018年4月13日13时40分在第四法庭开庭审理原告姜峰诉被告绥滨县公安局不服公安行政处罚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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