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最高法发布执行十大禁令 狠杀不规范 解决灯下黑

发布时间:2016-08-09 10:25:37


    近日,执行局全体干警在主管院长刘志清的主持下,认真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人民法院规范执行行为“十个严禁”》,以此启动规范执行专项整治行动。

    “十个严禁”具体包括:一、严禁在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冷硬横推”及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性执行;二、严禁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及违规执行案外人财产;三、严禁违规评估、拍卖财产及违规以物抵债;四、严禁隐瞒、截留、挪用执行款物及拖延发放执行案款;五、严禁违规适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及对纳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不及时定期查询、司法救济、恢复执行;六、严禁违规使用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与案件无关的财产信息;七、严禁违规纳入、删除、撤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八、严禁在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违规会见当事人、代理人、请托人或与其同吃、同住、同行;九、严禁在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吃拿卡要”或让当事人承担不应由其承担的费用;十、严禁充当诉讼掮客、违规过问案件及泄露工作秘密。

   刘志清副院长强调:“2017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关键之年,离“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不到两年的时间,“能否取得最后胜利,今年至关重要。在全力解决执行难的关键性阶段,吃拿卡要、冷横硬推的现象仍时有发生,消极执行、拖延执行、乱执行、违纪等屡禁不止,执行领域的害群之马,使广大执行干警付出的心血付诸东流,极大损害了执行的声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任和信赖。基于此,此次专项整治涵盖六项内容,即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执行不廉、作风不正、有令不行。 “十个严禁”是执行工作的十条“高压线”,执行工作人员凡触碰高压线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纪律责任直至刑事责任。对违反“十条禁令”的行为,将认真核查、遵照规定、严肃处理,无论涉及到谁,都要严惩不贷,绝不允许姑息养奸!绝不允许网开一面!人民法院的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机关党组织在查处违反“十条禁令”案件中,各尽其责,密切配合,不得推诿扯皮、随意拖延,院领导和其他职能部门积极支持相关部门认真查处案件,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查以及采取其他方式干扰办案的,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文章出处: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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