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其他同志都在休息,可是执行局的六名干警和三名法警却在早六点就从单位出发,前往距离绥滨县城七十余公里的绥东镇新兴村。在申请人范某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于某一案中,被执行人家有水稻,不想积极还款并且还有外卖的迹象。为了保证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我局立即组织干警前去保全。开始当事人还有些不同意,说将粮卖了以后肯定还款,村里还有一些其它村民也在旁帮腔,说不能让法院将粮食保全。经执行员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并对其他村民也进行了大量的法律宣传,说明不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或妨碍法院正常执行公务的法律后果,使他们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最后积极配合执行干警的工作。此项工作结束后,已是下午两点,同志们都已饥肠辘辘,还没等吃饭,另一组干警又传来消息,绥滨农场三十五连又一被执行人也要将我院已保全的水稻偷着卖掉。于是这些干警顾不上吃饭,又匆匆赶去。两地之间相距一百二十多公里。等被执行人将全部欠款还清时,已是晚上近九点钟。他们简单的做了总结后,又将明天的工作任务进行了计划。这只是绥滨县法院在秋、冬两季执行会战活动中,重拳出击,快速执行的一个缩影。
这次“集中执行会战”活动分为二个阶段:一是排查摸底。执行局对所有未执结案件进行了排查摸底,逐案登记。从登记的情况看,被执行人中有履行条件的“赖帐户”和“钉子户”不在少数,这部分案件将作为本次执行会战的重点。二是集中优势兵力,打好“集中执行会战”攻坚战。执行局成立三个执行会战小组,从早上6:00点开始直到晚8:00统一行动,在执行方式上,采取了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对所有未执结案件进行逐乡镇的“拉网式”清理。经过8天努力工作,现已为当事人收回标的款60余万元,达到了预期执行目标,实现了最佳的执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