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3日,绥滨县人民法院召开“关于开展司法质效和司法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按照上级院2013年开展司法质效和司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部署要求,我院迅速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以此次活动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加强绥滨县人民法院司法作风建设,全面推进我院司法质效和司法公信的提升。
动员会上,院党组组织全院干警学习了《绥滨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司法质效和司法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孙洪波院长就如何开展好此次活动,提出如下要求:全体干警要深刻理解开展这次活动的对法院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把握原则,突出重点,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切实抓好学习并贯彻始终,并做到学以致用。
通过本次“两个年”活动的开展,全体干警对“三提升”即“审判质效、队伍素质、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性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达成了经常性开展廉政教育和创先争优活动,不断强化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端正司法为民的态度,树立良好法官队伍形象,树立宪法法律权威。
在大会上,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整顿,重申了工作纪律、考勤制度、规范着装、严肃会风、值班制度、饮酒制度、环境卫生等纪律,队伍整体素质不断优化,干警素质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