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滨县法院以“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3-04-12 15:46:47


     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法院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良好氛围,鼓励党员干警在审判、执行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连日来,绥滨县法院层层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创先争优”工作,制定了《绥滨县人民法院2013年度创先争优系列活动总体方案》。412日,院党组召开全院干警大会进行动员,党组书记、院长孙洪波要求全体干警要立足岗位,扎实工作,打造工作亮点,争创一流业绩,努力营造你追我赶的良好学习、工作氛围。隆德法院以得力的措施,严格的责任,确保“创先争优”活动真正出成效,推动工作上台阶。

    一、设置“十优”荣誉

   “十优”即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法官、信访先进个人、调研工作先进个人、优秀纪检监察干部、优秀书记员、优秀司法警察、优秀裁判文书、优秀示范庭审、先进集体。通过亮化“十优”评选标准,明确评选程序,使认真做事、勇于创新和吃苦的干警能真正涌现出来,真正形成良性的评先选优机制。

    二、注重对先进工作经验总结交流,对先进人物、先进事迹的宣传

    通过简报等宣传形式,使真正学习、干事的干警为大家所熟知,事迹为大家所认同,将“先进”树立为广大干警学习的榜样,依靠榜样的力量来感染和教育干警。

    三、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细化量化考核指标

    做到一手树标杆,一手设红线,对完不成工作指标,甚至工作失误者绝不手软,坚决实行末位淘汰,通过奖优惩劣来治庸治懒,切实提升法官队伍的整体战斗力。

文章出处:绥滨县人民法院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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