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2018最新刑事诉讼法修正案,11月15日,绥滨法院第一次尝试“速裁”方式,一起审理了五起“危险驾驶”案件,并当庭宣判。绥滨县公安局、交警队工作人员及群众共三十余人参与庭审观摩。
开庭审理时,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可以将所有案件的被告人同时传唤到庭,集中核对被告人身份信息,审理时按照案件顺序对个案分别进行审理,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其他案件的被告人可不带出法庭,集中开庭审理案件,集中当庭宣判。
五起“危险驾驶”案审理共用40分钟,从立案到宣判仅用7天时间。
“速裁”提高了办案效率,让公平正义提速。庭审观摩促进阳光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