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滨法院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举报电话公示
发布时间:2018-09-19 15:25:39
根据上级通知要求,现将绥滨县人民法院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有关举报事项公示如下:
一、举报范围:绥滨县人民法院在职工作人员和相关离退休人员。
二、举报电话、信箱、邮箱:
绥滨县人民法院监察室,联系电话:0451-7918054;
通信地址:鹤岗市绥滨县绥滨镇松滨大街西段南侧;
电子邮箱:suibinfayua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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