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次开放日】阳光司法,绥滨县第五中学师生走进法院

发布时间:2019-01-21 14:21:25



    2019年1月21日上午,绥滨县第五中学师生及家长走进法院,零距离感受真实的法院。 在法院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学生们先后参观了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执行指挥中心、审判庭等场所。 

    走进审判庭,师生们被眼前的“被告”“诉讼代理人”“书记员”等各种各样的牌子所吸引,以往在电视里才能看到的东西,今天一一呈现在师生面前。到底多少岁犯法会负刑事责任呢?法院工作人员向学生们提出这样的一个问题,带着疑问,学生们认认真真听工作人员的耐心讲解,14岁、16岁,两个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在触犯法律的候,会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法院工作人员很严肃地告诉学生们,一定要好好遵守法律法规,在阳光下快乐的成长。法院工作人员讲述了发生在现实生活中的一个打架斗殴案例,让学生们自己评价这种方法的对与错,学生们纷纷发言,积极表达自己的意见,在是非观念上一点都不含糊。 

    活动结束后学生们畅谈感想,表示这次活动让他们深切的感受到法律的威严,感受到了法院工作的规范、公开与透明,要向法官叔叔阿姨学习,为法治社会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知法守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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