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下午,绥滨县人民法院召开了集中开展纪律作风大整顿活动动员大会,全面安排部署下半年纪律作风整顿工作。院党组成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由法院副院长刘志清同志主持。
会上,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志清同志传达了《最高法院【2013】115号文件关于对违规配置使用公务(警务)用车和违规经商营利等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黑龙江省高级法院【2013】106号文件精神的通知》及《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11号文件的通知》精神;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吴军同志传达了《绥滨县人民法院关于违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方案》、《绥滨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公正司法”的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绥滨县法院院长孙洪波同志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全院集中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是提高广大政法干警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改善纪律作风,提升管理效能和工作业绩重大举措,我院各庭室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开展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抓好这次活动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对如何确保开展好此项活动,孙院长强调,要突出整顿重点,围绕法院干警法治理念淡薄,廉洁自律差,组织纪律松驰等不良现象,深入扎实地推进作风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