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滨县人民法院抗洪救灾系列报道

绥滨县人民法院抗洪救灾,齐心协力帮扶老百姓

发布时间:2013-08-22 10:27:45



法院抗洪救灾小组向百姓耐心讲解,有序进行撤离动员

20138月中旬,绥滨遭受肆虐的洪灾,绥滨县法院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迅速行动,第一时间深入灾区,结对帮助忠仁镇兴隆村全体村民撤离,竭尽全力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一、以灾情为号令、迅速成立抗洪救灾组

    8月20,将防汛应急响应提升了一个级别,灾情就是命令,我院党组决定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了以院长孙洪波为首、全院干警为组员的抗洪救灾组,组建了由各庭室抽调出的年轻干警十人组成的抗洪救灾救援突击队。同时抗洪救灾组紧紧响应县委县政府及机关党委号召,要求全员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全员到岗待命,服从大局,听候调遣。

二、以百姓为重心、安全有效劝导撤离

    20日上午,位于北江在预受灾区范围内的忠仁镇兴隆村,需要紧急撤离。得知消息后,我院抗洪救灾组自发前往,动员结对帮扶兴隆村村民撤离灾区并搬运货物。面对不得不离开家园的村民们,我院干警表现出了极大的理解和同情,通过分小组分片进行谈心和劝导,经过两天紧张有序的动员和救援,在洪峰到来前终于帮助全村妇女、儿童、60岁以上老人全部撤离并抢运财物,让村民大为感动。

大灾面前有大爱,抗洪抢险面前,帮扶村民撤离的事迹,体现了绥滨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甘于奉献的精神,展现了我院负责任的社会形象。

文章出处: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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