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绥滨县人民法院新受理一起未成年人抢劫案件。犯罪嫌疑人于某为炫耀而抢劫他人财物,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本案犯罪嫌疑人于某,在网吧上网期间,为向伙伴炫耀自我,而对同在网吧上网的受害人索要手机,遭拒后,实施抢劫。未成年人处于生理和心理的成长期,情绪易冲动,自我控制力差,且具有强烈的虚荣心。在这个物质和精神急剧增长的时期,容易产生攀比心理,如果不能得到正确的引导,常常会采用非法的手段满足自己的欲望。
在绥滨县,近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断增加,通过对案件的分析,除了未成年人自身处于成长期因素外,其原因主要来自家庭的不和谐和教育的缺失。在这些未成年人案件中,大多数人都辍学在家,无所事事,加之家庭管教不严,或者父母离异,纵容孩子的行为,从而使他们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不断净化环境,改善社会风气,重视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使未成年人形成高尚的理想和道德情操,从而使他们远离犯罪,健康成长,是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