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押车执行 践行司法为民承诺

发布时间:2019-08-08 14:22:10


    

    侯某申请执行孙某返还原物纠纷一案,执行标的物为约翰迪尔C230型联合收割机,此案件通过移送拒执、指认车辆所在地、查封、异地扣押等多种执行手段,终于在2019725日落下帷幕。


    2019723日,我院执行局在党组书记、院长石宝鑫亲自指挥下,派出警车四辆、执行干警十四名,准备将位于抚远市别拉洪乡利兴村的涉案车辆扣押至绥滨县。到达目的地后,按照院长石宝鑫及执行局局长付延海的安排部署,在建三江农垦法院前哨法庭的帮助下,我院干警立刻对车辆存放地点进行现场勘查,并制定强制执行方案。第二天,我院干警冒着大雨前往车辆存放地,在院长石宝鑫出示工作证的情况下,执行干警送达的扣押裁定仍遭到案外人王某父亲拒绝,但院长石宝鑫仍然对王某父亲告知权利义务并为王某父亲释法析理,而王某父亲却变得异常激动,侮辱、谩骂、推搡执行干警,在推搡的过程中,王某父亲将我院一名法警嘴部打破,另一名法警手臂划伤。院长石宝鑫立即下达拘留命令,全体法警立刻执行,成功将王某父亲制服,带离现场并实施拘留措施。

    当日下午,王某主动与我院执行局联系,同意配合我院将此车辆扣押至绥滨县。25日,在多方努力下,将车辆启动,驶离案外人王某父亲家,并将车辆交给申请人,圆满的完成了此次执行任务。

    事后,王某父子也意识到了他们的错误,主动向我院执行干警道歉。在此次执行行动中,我院执行干警不畏艰难,顶风冒雨浑身泥水千里扣押执行,践行司法为民承诺,在严格执法过程中辨法析理动之以情。以勇于担当、奋发有为的精神,维护法律的尊严、树立法官的形象,让老百姓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