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次公众开放日】绥滨县人民法院召开“扫黑除恶”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9-08-19 14:25:29



    8月16日下午,绥滨县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通报了该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由县法院院党组书记、院长石宝鑫主持。

    会上,县法院党组成员于长林介绍了近期该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经验和做法:从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官方微信、网站等自媒体和LED大屏、宣传标语、横幅等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正面宣传;三个法庭在辖区乡镇范围内将自身作为前沿阵地,向四周乡镇进行“扫黑除恶”宣传辐射,实现辖区“扫黑除恶”宣传全覆盖。

    发布会上,刑庭负责人宫赫通报了2起“涉恶”典型案件。即2018年12月6日公开审理尤佳、张强等9名恶势力团伙一案,同年12月20日公开宣判。2019年4月19日,我院依法不公开审理了被告人邱立松、庞长青、张某,涉嫌强奸、猥亵儿童、寻衅滋事一案。

    最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作了表态发言。他表示,绥滨县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动摇,持续净化营商新环境,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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