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中院到绥滨县人民法院调研督导审判质效工作

发布时间:2019-09-26 08:45:13


    2019年9月24日上午,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鲁晓波率中院审管办主任杨薇、立案庭长高琳一行三人先后到绥滨县法院忠仁法庭和县法院进行调研指导工作。在忠仁法庭,调研组着重了解法庭案件受理、案件数据指标等情况,并查看了法庭基础设施。随后调研组一行前往县法院就审判、执行质效完成情况开展座谈会。绥滨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德华,党组成员于长林以及审管办、执行局、民庭、立案庭、忠仁法庭、北岗法庭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鲁晓波讲话


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管办主任杨薇讲话

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长高琳讲话


   会上,鲁晓波听取了县法院审判、执行等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并对县法院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给予肯定,同时就案件审判、执行等工作提出要求。他强调,审判、执行工作要继续按照省市法院年初工作要求,逐项对照检查,补齐短板,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审管办主任杨薇、立案庭长高琳也分别就其分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王德华就中院提出的要求代表县法院党组表态,县法院将以此次中院领导调研督导为契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和要求,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扎实做好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与会各部门负责人也纷纷作出表态,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勇于担当作为,全力完成各项审判、执行工作任务,为县城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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