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疫情防控进入攻坚关键期,为有效防控疫情,减少人员流动聚集,同时帮助当事人实现胜诉权,绥滨县法院执行局积极响应上级法院号召,采取尽量不接触当事人的方式分散办公、线上执行开展工作,做到了隔离病毒却不隔离执行工作。
2月13日绥滨县法院执行干警就通过微信方式达成了一起案件的执行和解协议。

2019年10月30日,申请执行人邢某与康某、邢某某产生一起民间借贷案件,涉及金额5万余元,到法院申请执行。绥滨法院执行干警通过微信联系执行双方当事人,积极开展线上执行。经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后,就法律义务的履行达成一致意见。康某、邢某某将先还款8000元,剩余的每年年底还款一万,直至全部履行完毕。书记员将和解协议内容全程书面记录并由执法记录仪全程录像取证。

隔离病毒,但不会隔离执行干警热忱敬业的心,在做好各种防护措施的同时,确保执行工作有序开展,坚持防控疫情和执行工作两不误,为了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始终“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