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击疫情】绥滨县法院党支部 防控学习两同步

发布时间:2020-02-21 21:49:05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及中央和省市县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精神。2月21日,绥滨县法院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视频会议,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宝鑫和全体党组班子成员及23名支部党员共计27人参加此次视频会议。


    首先,法院党组成员、支部书记于长林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心爱护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医务人员》的重要指示精神、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精神、黑龙江省省委书记张庆伟在《省委常委会会议暨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精神、鹤岗市委副书记、市长王秋实在《鹤岗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十四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绥滨县委、县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精神。


   接着,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德华就近期全院干警在院内及院外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从六个方面向全体党员做了简要总结和汇报。


   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付延海也就疫情防控期间执行工作向全体党员做了简要总结和汇报


   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宝鑫对全院近期各项工作表示肯定,并代表法院党组对全院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及在岗值班的干警表示衷心感谢。


   最后,党组书记、院长石宝鑫对下一步全院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法院党组、支部和全体党员要坚定有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委工作要求和工作安排;二是继续发挥法院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落实责任、落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严把源头防控关口,加强对办公区域消毒、通风,严格测量上岗干警体温,把好“口罩”关;进一步加大对所负责的重点路段车辆和人员管控力度,严把分管超市的出入口,确保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三是要科学合理安排审判工作,妥善有序做好执行工作,强化司法服务意识,对相关案件延期等情况要对当事人做好解释工作,在特殊时期要继续创新工作方法,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等线上技术,尽全力做好审判执行和诉讼服务工作;四是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要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工作,特别是参加全县疫情防控工作的干警,更要提升自我安全防护意识,勤洗手、勤消毒、勤换口罩,保证身体健康安全,注重劳逸结合,坚决打赢疫情防疫攻坚战。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