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诉讼并肩行 多措并举为民情

发布时间:2020-03-08 18:04:55


      疫情发生以来,绥滨县法院按照省法院和鹤岗市中院通知要求,及时制定并下发《绥滨县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规范日常工作安排的通知》,自2月3日开始实行分散办公,启动网上办公办案模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积极借助信息化平台向广大群众提供线上诉讼服务,充分保障群众诉讼权利和诉讼需求,实现了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两手抓、两同步。


一、设立专线电话

为了及时满足群众司法需求。在原有“12368”诉讼服务专线平台的基础上,增设了信访、投诉、立案、审判和执行等5部专线电话,确立了防疫期间由员额法官和法官助理配合轮流值班,专人专线接听,通过电话及时受理立案、申诉信访、举报投诉、审判、执行工作,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有效维护和保障了群众的合法诉求。


二、网上立案服务

为方便群众立案,绥滨县法院加大网上立案力度,充分利用诉讼服务网平台为群众提供网上立案服务,对网上提交的立案申请做到及时审查和告知,审查合格的当即给予网上立案,不合格的一次性告知补充材料及相关理由,真正做到了让数据多“”跑腿”,群众不“”跑路”。


三、以e战“疫”在线庭审

案件审理各环节全部实现线上办,送达和庭审是案件审理过程中的两个关键环节,为了方便当事人接收法律文书和参与庭审,绥滨县法院充分利用微信和网络办公办案系统平台,向当事人及时送达法律文书。同时,为了实现案件网上开庭审理,积极推进视频云调解系统和互联网庭审系统应用,并且由专人针对系统应用对干警进行培训,确保审判一线的办案人员全部会用,为网上庭审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四、网上办案“云执行”

为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执行工作的影响,绥滨县法院充分借助执行指挥平台、网上办案平台、事项委托平台和办案办公电话,积极引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并指导当事人线上履行,通过电话协调、网上和解、约谈等便民方式执结案件。同时通过电视台、法院政务网站、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闻宣传平台曝光涉农案件“老赖”,倒逼“老赖”自觉履行义务,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五、法律服务助春耕


在“疫情”期间,为保障春耕生产,审慎处置涉农物资财产。对种子、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及大型农用机械慎用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对于能“活封”的财产,尽量不进行“死封”,使查封财产能够物尽其用,对符合备耕生产要求借贷纠纷案件的被告,法院积极与涉农案件金融机构沟通协调暂缓偿还贷款,以确保农业生产能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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