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霆2020︱绥滨法院成功腾退两处房产

发布时间:2020-09-10 14:18:44


 

案件回顾:

姚某某诉孙某某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判决孙某某返还申请人姚某某两处房产,并赔偿不当得利5.2万元,此前因双方经济往来较多,而且被执行人孙某某对两处房屋均进行了装修,民事判决书生效后,被执行人孙某某抵触情绪较大,拒不履行义务。

执行过程:

9月7日下午一点半,绥滨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出动三辆警车载着13名干警奔赴向被执行人房产所在地。局领导现场指挥,执行干警有序进场,整个执行过程规范有序,无时无刻不彰显着执行干警文明善意执行的精神风貌。

    在腾退现场,承办法官对被执行人进行释法说理,多次耐心沟通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执行人认识到自身的错误,明白了事情的严重性,主动腾退两处房屋并给付3.5万元现金,其余部分申请人放弃。此案件圆满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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