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40周年,为积极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理念。近日,绥滨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宝鑫带领政治部负责人、驻永顺村工作队第一书记王福臣一行,前往北岗乡永顺村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义务植树活动。
党组书记、院长石宝鑫带领干警共同植树
东北四月初的早上虽然寒凉,但在植树现场,大家热火朝天、齐心协力植树的场景却振奋人心。石宝鑫率先垂范,带领干警同永顺村书记李连生等人拿起铁锹互相配合、分工协作,选址、挖坑……干警们挥汗如雨、干劲十足、你追我赶、各个争光,认真做好每一道植树工序。
通过此次义务植树活动,不仅践行了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而且相互支持、团结协作的过程也提升了队伍整体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向心力。今后绥滨县法院不仅要将志愿服务队的旗帜矗立在广袤的土壤中,更要将生态文明的理念和司法为民的宗旨深植于干警心中,为进一步打造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绥滨而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