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理念。4月25日上午7时,在绥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下,绥滨县法院党组成员及全体干警、前往绥东镇松花江堤坝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义务植树活动。


东北四月底的早上虽然寒凉,但在植树现场,大家热火朝天、齐心协力植树的场景却振奋人心。干警们纷纷拿起铁锹互相配合、分工协作,选址、挖坑、栽苗、培土……他们挥汗如雨、干劲十足、你追我赶、各个争光,认真做好每一道植树工序。




经过7个小时的辛勤劳动,绥滨县法院以高规格、高标准的要求共栽种柳树1500株,保质保量的完成此次植树任务。通过此次义务植树活动,不仅践行了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而且相互支持、团结协作的过程也提升了队伍整体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向心力。今后绥滨县法院不仅要将志愿服务队的旗帜矗立在广袤的土壤中,更要将生态文明的理念和司法为民的宗旨深植于干警心中,为进一步打造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绥滨而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