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滨县人民法院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3-07-23 13:46:18


 

为进一步加强本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结合实际,特制定检查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新理念,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为依据,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通过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目标

通过检查及整顿,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干警安全意识,最大程度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完善安全保证体系,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彻底排查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本院各项工作持续稳定进行。

三、整治范围和内容

1、办公楼、车库安全管理情况及公共消防设施配备情况。

2、消防安全24小时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干警巡逻制度落实情况。

3、相关制度落实情况。

四、检查方法

1、检查与自查相结合。各庭室先行自查,然后由领导小组对其检查。

2、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立即进行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

3、检查与责任追究相结合。对检查出来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拒不整改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五、检查时间

     安全生产大检查,从723日开始到930日结束,检查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检查阶段(723日—816日)研究制定检查方案,落实责任及人员,做好相关的宣传发动工作,开展隐患排查,建立问题库。

2、整改阶段(816日—915日)对照问题库落实整改,能够立即解决的安全质量问题立即整治。

3、验收阶段(916日—930日)主要工作:对安全质量大检查活动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复查,对整改不到位的、不彻底的进行再次整改,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六、检查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大检查的重要性,结合本院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针对本院实际情况,明确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对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要登记建档,重点监督,切实预防各类安全事故。

(三)落实责任,自查自纠

明确职责和分工,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

文章出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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