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教育整顿|绥滨县法院召开自查自纠严肃纪律作风会议

发布时间:2021-05-14 10:32:47


为推进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工作走深走实,查找出县法院工作中存在的顽瘴痼疾,贯彻“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严肃纪律作风,加快案件自查评查进度,真正让自查自纠取得更大实效。近日,绥滨县法院召开队伍教育整顿自查自纠严肃纪律作风会议。院党组书记、院长石宝鑫主持会议并讲话,院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全体员额法官参加会议。



会议现场


石宝鑫指出,自查自纠工作开展一段时间以来,我院少部分干警仍存在一些畏难情绪和认识问题。一是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认识和政策理解不到位,没有认清自查自纠是当前查纠整改的重要手段,更是任务需要。二是有些干警自查意识不强,工作方法简单,只流于表面,没有查深查透。工作作风不扎实,没有很好地触及思想、深入实际,处理问题的方法单一。三是个别干警自我要求不严,主动性,纪律性差,纪律作风松懈、工作拖沓。在案件评查中,没有很好地发回主观能动性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没能及时纠正主观认识上的偏差。缺乏对工作的主动性,满足于一般工作要求,有时以自我为中心,没有站在县法院工作全局的角度思考问题,统筹安排工作,甚至会影响全院查纠整改工作的进度。



石宝鑫作讲话


对于上述问题,石宝鑫强调,现在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已进入关键阶段,要提高政治站位,深挖彻查突出问题,确保查纠整改效果。一是要进一步增强主动性。全体干警要克服思想认识上的误区和行动上的偏差,自觉担当教育整顿的政治责任,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二是要进一步增强实效性。要继续围绕重点案件深入评查,把握好时间节点,确保各环节的时长和质效符合要求。善用政策,讲究策略,优化举措,确保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注重统筹结合,突出教育整顿与激励干警履职担当紧密结合,充分发挥政法部门履行维护社会稳定主责作用,真正把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效,转化为执法司法为民的实效。三是要进一步增强针对性。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要既当组织者又当参与者,带头把自己摆进去,主动检视自身问题,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形成“头雁效应”。加大对“关键少数”抓自身教育整顿的监督力度,着力解决“领导干部自身”监督难和“灯下黑”问题。突出“关键少数”,紧盯重点岗位,深挖彻查本院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最终起到“查处一个、警示一片、教育全院”的实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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