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中明带队赴绥滨县富强乡助力乡村振兴

发布时间:2021-06-24 16:33:33


按照省委组织部对于乡村振兴工作部署,624日,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中明,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李洪波,干部处处长初泽,办公室主任杨瑞明一行深入省法院包扶村屯绥滨县富强乡奋斗村和松滨村进行调研,助力乡村振兴,并组织省法院新选派的6名年轻干警与驻村工作队进行对接。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克贵,绥滨县委书记孙连昌,绥滨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孟宪新,绥滨县人民法院石宝鑫陪同。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

常务副院长王中明

 

 

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院长王克贵

 

 

绥滨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院长石宝鑫


 

会议现场


王中明一行听取了包扶村屯对于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的情况汇报。王中明对于几年来精准扶贫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对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提出要求。王中明指出,一要强化政治担当,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推动乡村振兴工作,建设大美龙江、大美绥滨。二要认真履职尽责,落实好省委组织部的“四大任务”。驻村工作队员要将“建强组织、兴村富民、加强治理、为民服务”的四大任务贯彻落实好,并按照县委及乡党委的相关规定抓好落实。特别是要充分发挥法院工作职能,大力做好“兴村富民”工作,为乡村振兴的治理发挥应有的作用。三要服从当地党委领导,严守纪律规矩,扎扎实实开展好乡村振兴工作。驻村工作队员要加强自身建设,尽快进入角色,增强本领,补齐短板,“安下心,俯下身”,踏踏实实工作,兢兢业业奉献,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助力乡村振兴作出新的贡献。

 

 

 

王中明一行到富强乡松滨村考察

 

 

王中明一行到富强乡奋斗村考察

 

 

王中明一行到驻村工作站考察

 

王中明一行深入省法院帮扶的富强乡奋斗村和松滨村对乡村振兴工作进行调研,并考察驻村工作队员工作环境与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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