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滨法院从9月上旬起,开展了为期近一个月的走访村(居)委会的活动,在30多天的时间内,先后走访了忠仁镇、绥滨镇、北岗乡所辖的18个村(居)委会。通过座谈会的形式,与群众零距离接触,掌握了更多的社情民意。
一、走访发现的问题
1、群众法律观念不强,对法院认识不够
大部分村居委会反映,群众对法院知之甚少,平时也缺少了解法院的途径,他们无法区分法院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划分,他们将许多不满的社会现象也认为与法院有关,致使对法院满意度不高。还有些打过官司的人,他们支付的代理费也认为是诉讼费,认为打官司费用过高,对法院不满情绪便产生了。
2、土地纠纷多且难以处理,群众意见多
许多土地纠纷没能较好地得到处理,群众意见较大。
3、生效法律文书未及时履行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群众对法庭满意度的提高
二、关于提高群众满意度举措的若干思考
1、继续加大走访力度。一是针对问题,结合实际情况对部分重点村(居)委会进行走访,虚心接受群众的批评,并及时做好总结;二是重点走访那些曾经因在法院打官司而对法院有不满情绪的当事人。向他们传达法院的关切之情,对那些因对法律理解有误继而对法庭有所误解的当事人,做好耐心、细致地劝导工作;三是在走访过程中继续向群众散发便民联系卡及诉讼指南,使更多的群众了解、支持法院工作。
2、开展定期的群众法制宣传活动。通过走访,有些村(居)委会向我们反映,他们很欢迎法庭多开展法制咨询及法律讲堂这样的活动。因此,法庭可以定期举办一些群众法制宣传活动,重点介绍周围发生的典型家庭纠纷案件、土地纠纷案件,通过这些真实的案例,使辖区群众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识,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做到依法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