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上午,中国共产党绥滨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圆满完成各项议程,胜利闭幕。
上午8时30分,中国共产党绥滨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举行正式选举。选举了县委委员、候补委员、县纪委委员和出席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
县委书记何佳宣布中国共产党绥滨县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当选人名单、中国共产党绥滨县第十四届委员会候补委员当选人名单,中国共产党绥滨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当选人名单和出席中国共产党鹤岗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当选人名单。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绥滨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关于第十三届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和《中国共产党绥滨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关于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绥滨县人民法院代院长郭培君当选为中国共产党绥滨县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并被推选为出席中国共产党鹤岗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