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下午14:30分,鹤岗市中院召开全市基层法院党组书记述责述廉会议,绥滨县法院全体班子成员及中层以上干部在分会场参加会议,此次会议由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志清主持,在会议上,鹤岗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赵亮发表了重要讲话。绥滨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培君也通过视频方式在分会场向中院党组作了述责述廉工作汇报。
会议结束后,绥滨县人民法院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贯彻全市基层法院党组书记述责述廉会议精神,院党组书记、院长郭培君主持会议并讲话,班子成员及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县法院党组(扩大)会议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赵亮在全市基层法院党组书记述责述廉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赵亮院长对当前全市法院重点工作强调的七点意见,特别是要以规范为核心,持续提高政治站位,聚焦审判执行主责主业,系统、规范推进2022年绥滨县法院各项工作迈上新征程、开拓新局面。
会议要求,一是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全体干警应减少出行,坚决不参加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并做好与庭审、立案相关防疫工作,负责安检的法警等人员务必做到“逢人必检”,引导当事人有序扫码、测温、登记,确保来院群众和本院工作人员健康安全。二是要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对于已经立案的案件,要规范司法流程,压缩办案周期,节约司法资源,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提高审判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三是要扎实推进建章立制工作,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聚焦主责主业,庭室之间更要密切配合,全力打通各部门工作衔接壁垒,有效推进县法院各项工作高层次、高水平、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