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5日是第7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国家安全观念深入人心,4月15日上午,绥滨县法院会同多家单位联合开展以“国家安全 人人有责 人人可为”为主题的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

在县人民广场,绥滨县法院、县司法局,县委国安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单位联合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县委书记何佳带领县四大班子领导亲临活动现场,同四家单位的工作人员共同为广场上的群众分发宣传手册、宣传单等材料。此次活动县法院共发放宣传手册80余本,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案例讲解”等咨询服务20余人次,收到了较好的法律宣传效果。


同时在北岗乡永成村所在地,由北岗人民法庭、乡司法所、乡人大、乡派出所等多家单位也携手开展了“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

在下步工作中,绥滨县法院还将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开展宣传,线下要积极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并利用法律宣传条幅、滚动LED电子屏标语等进一步强化宣传效果,线上也要充分利用法院官网及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持续激发人民群众自觉维护国家安全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从而使国家安全观在百姓心中落地、生根、发芽,最终让每一名群众都能成为维护国家安全的忠诚守卫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