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疫情防控的需要,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绥滨县法院依托智能化审判手段,打造疫情期间刑事审判新机制,积极开启远程网络庭审新模式,云开庭审理一起贪污、行贿案件。

2022年3月22日在市、县两级法院联动下,绥滨县人民法院以视频在线形式在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科技法庭、绥滨县看守所、绥滨县人民法院刑事中法庭及视频会议室四方连线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李某、刘某某、李某某犯贪污罪、被告人李某犯行贿罪一案。
为了强化反面典型警示、以案说法教育,庭审设置三处旁听席,即中院刑事科技法庭、县法院刑事中法庭、县法院视频会议室,市、县党员干部及被告人家属100余人参加旁听。庭审前,绥滨县法院对系统操作、庭审流程、网络保障、突发情况应对、疫情防控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研究部署,确保本次刑事审判互联网庭审顺利进行。

随着清脆的法槌声敲响,这起“云庭审”案件准时开庭。对被告人核对身份无误后,庭审有条不紊地向前推进,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整个庭审过程顺畅,程序规范,声音清晰,画面流畅,庭审秩序井然,庭审全程录音录像,四方连线同步传输。庭审陈述中,三名被告对所犯下的罪供认不讳并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庭审结束后,法庭将择日宣判。
绥滨县法院通过打造智能化法庭,开启远程视频庭审模式有效化解审判、执行与疫情防控之间的矛盾。这起刑事远程视频庭审的成功进行,有力推进了智慧法院建设,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两手抓、两不误,为打赢疫情防控战、建设平安绥滨贡献了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