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作风建设年】省法院督导组深入绥滨县法院督导“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

  发布时间:2022-05-31 19:22:15


       5月31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专职二级高级法官朱晓天一行,深入绥滨县人民法院督导检查“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并召开座谈会。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刘志清,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苏道斌,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培君、在院班子成员及中层以上干部参加座谈。



       朱晓天以亲身办的方式,在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接受安检、立案窗口咨询,一站式体验了诉讼服务流程,还参观了刑事审判庭、羁押室、图书室及干警训练中心等场所。



       会上,郭培君向督导组汇报了绥滨县法院“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及重点工作整改情况。朱晓天对绥滨县法院“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给予肯定,指出存在的问题,并就下步工作方向提出六点意见。




       一是思想上强化认识到位。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认识到“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的重要意义,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以“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解放思想、振奋精神,找病灶、查病因、治病症,切实找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并逐项整改。

       二是组织上强化责任到位。要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落实机制,班子成员、“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各专班负责人要履职尽责、主动作为,明晰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举措,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是内容上强化突出重点。要严格按照上级法院要求,找准本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岗位实际,聚焦重点精准发力,聚焦问题补齐缺项,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推动审判执行质效指标稳步提升。

       四是环节上强化跟踪问效。要扣紧扣实工作链条,加强对问题整改的跟踪问效,对工作情况进行盘点梳理、查漏补缺,强化阶段性总结,抓好重点环节,切实提高能力作风,全力以赴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五是措施上强化具体可行。要拿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方式办法,将工作任务列出清单,责任落实到人、明确到各部门,在高标准完成“能力作风建设年”、“争先创优年”、“学习型法院创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等一系列“规定动作”的同时,还要切实结合绥滨法院“自选动作”打好组合拳,力争事事落地生根,举措见质见量见效。

       六是效果上强化统筹结合。各专班、各部门要统筹协调、群策群力,依托“四个体系”工作机制,严格完善各专班配备,以实际行动不断推动干警思想观念明显提升、能力素质明显提升、机关作风明显提升,努力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郭培君表示,绥滨县法院将认真落实督导组的各项工作要求,对标对表,引导全体干警持续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落靠各项责任,稳步提升审判执行质效,不断推动“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

       督导组还深入绥滨县富强乡奋斗村、松滨村看望慰问了省法院驻村工作队




责任编辑:陈子琦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