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一老如有一宝”,老年人的维权路牵动亿万家庭的幸福和稳定,关乎民生福祉,绥滨县法院执行局在执行中始终秉承以“执”促“行”,以“行”护“执”的执行理念,把善意执行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能力作风建设年的重要内容,妥善处理法与情的关系,用温情执行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本案申请人肖老太是一位年逾八旬的老年人,肖老太与被执行人王某因为民间借贷纠纷诉讼到法院,在审理法官的温情调解下,最终确定王某应当分期履行偿还借款的义务,但履行期限届满后王某并未履行给付义务,无奈肖老太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考虑到肖老太年事已高且行动不便,故执行干警改“坐堂办案”为“上门问诊”,多次主动到肖老太家中了解案情和诉求。为了维护肖老太的胜诉权益,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被执行人王某,同时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一方面从道德角度上向被执行人王某阐述诚实、信用、孝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被执行人应当按照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内容履行给付义务,共同维系社会的信用体系;另一方面从法律角度上告知被执行人履行金钱给付义务是法定义务,如不履行或逃避执行,轻则罚款、拘留,重则可能追究刑事责任。
最终,在执行干警多次劝导说服和释法析理后,被执行人王某也认识到自己不履行还款的错误,在了解到被执行人王某生活困难的实际后,肖老太对王某给予了谅解。最终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双方重新达成了还款计划,王某也向肖老太履行了部分债务,一起简单的执行案件,因执行干警的辛苦付出,不仅获得了执行双方的信任和赞许,也让双方当事人真正感受到执行的力量和司法的温情。
典型意义
在承办涉及申请人为老年人的执行案件时,执行干警在依法执行的同时更要格外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工作,要把善意执行、温情执行融入到执行全过程,展现司法的力量和温情。
本案中,执行干警选择主动上门提供司法服务,为行动不便的申请人提供贴心的司法保障,充分体现了司法的温度,让老年人感受到“夕阳无限好”的真切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