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几经寻找,社区查无此人,或避而不见。几份看似无法送达的法律文书在法院干警的不懈努力下,峰回路转送达到被告手中,既保证案件的顺利审理,又依法维护了原被告的诉讼权益。绥滨县法院干警始终牢记司法为民理念,用实际行动解决当事人“急、难、愁、盼”问题,践行党的二十大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对待工作的热心、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恒心巧破送达难。
案件一:2022年10月24日,绥滨县法院忠仁法庭受理原告王某诉被告杨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原告王某提供被告杨某送达地址有误,法庭通过邮寄送达,回执单标明,查无此人,打电话不接,导致送达工作陷入僵局。10月28日,法庭负责人连佰洋带领干警驱车300多公里,赶赴鹤岗市向阳区公安分局查询被告杨某下落,告知应该到兴山区沟南派出所辖区查找,经查询该辖区确有被告杨某此人,但不在该辖区居住。这起送达案件因找不到被告,再次陷入僵局。

法庭干警并没有就此收兵,而是抱着一线希望与原告王某电话沟通,了解被告杨某近亲属情况来查找线索,得知被告杨某母亲刘某也居住鹤岗市,通过派出所调取刘某住址,来到被告杨某母亲刘某家中,向老人家说明来意,得到老人家刘某理解,并通过电话主动联系被告杨某,杨某接到电话后,经过法官耐心的讲解不到庭参加诉讼的不利后果后,遂同意让母亲刘某代收法律文书后转交给自己。最后,一场看似很艰难的送达得以巧妙地化解。
案件二:10月26日,忠仁人民法庭受理原告黑龙江绥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刘某甲(债务人)、刘某乙(担保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法庭干警多次上门送达二被告起诉状等相关法律文书,均敲门不开,电话不接,避而不见。经到社区了解、走访左邻右舍居民,都说此人在家,不开门,或出去,晚间回来居住。11月3日,法庭负责人连佰洋再次带领干警上门送达,联系当地农场社区管委会派人协助法院送达工作,在管委会工作人员及法院干警敲门,电话联系等多方措施均无效果情况下,法庭干警在社区管委会的配合下果断采取张贴开庭传票,起诉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并通过二被告电话以短信方式,通知开庭时间、地点,释明不到庭后果。同时了解到原、被告之间有微信,为了确保万无一失,将张贴的开庭传票、起诉状照片责成原告用微信方式发送给二被告。二被告刘某甲、刘某乙迫于法庭采取诸多送达方式,也深知不到庭参加诉讼对自身的不利后果,于开庭日期主动来到法庭,使案件顺利审结完毕。

绥滨县人民法院忠仁人民法庭干警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践行党的二十大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切实维护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在执法办案中主动将善意执法、细致执法融入全过程,摒弃过去简单机械办案、坐堂办案的方式,采取灵活多样的办法,协调多方力量攻坚克难,树立“困难只有一个,攻克困难有多种方法”的工作理念,依托党委、基层组织、社区、派出所、社会群众等多方力量,充分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有效破解了“人难找,人难认,门难进,字难签”的送达难题,极大地提升法律文书送达成功率,最大限度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为平安绥滨建设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