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绥滨县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用制辅警、行政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绥滨县人民法院计划招录聘用制辅警1名、行政文员1名。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辅警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行政文员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为22周岁以上、32周岁以下(出生日期为1990年12月5日至2000年12月4日);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辅警1人:性别男,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户籍限定为绥滨县行政区域户籍;
行政文员1人:性别女,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感强。
(三)禁入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在其他单位兼职的;
7.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辅警、文员情形的。
三、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12月8日至2022年12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3、报名地点:绥滨县人民法院接待室。
4、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招录公告,通过绥滨县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下载《绥滨县人民法院招录聘任制人员报名表》,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打印并在报名时处于有效期内),近期免冠同版1寸彩色照片2张(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意见材料),联系电话:0468--7918054,联系人:林芙伟。
5、填写学习和工作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专科及以上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以及到报名之日前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不予审核通过。
四、考试
1、考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绥滨县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2、笔试。行政文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考试满分为100分,笔试、面试各占50分。
辅警考试分为笔试、体能、面试。考试满分为100分,笔试、面试各占50分。
笔试成绩将在绥滨县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发布,考生自行查询。
3、加试资格确认。聘用制辅警岗位将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分别以1:5的比例确定进入加试(体能测试)环节的人员,加试合格的,将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加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如招录岗位加试通过人员为“0人”,将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以1:5的比例再次确定该岗位的加试递补人员。聘用制行政文员岗位考生无需加试,直接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
4、体能测试。报考聘用制辅警岗位人员,需参加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俯卧撑、10*4往返跑,三项体能测试项目均达到以下标准为合格,不合格人员不得确定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合格标准:
30周岁及以下:俯卧撑每分26个,10*4往返跑12″5,1000米跑4′15″;
31周岁及以上:俯卧撑每分24个,10*4米往返跑12″8,1000米跑4′25″;
5、面试。笔试体能测试结束后,将组织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时间、地点详见绥滨县人民法院网站通知)
五、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被考察人员如有放弃,将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确定补充进入考察环节人员。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考察情况,按照各职位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并进行毒品检测(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考生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产生的名额空缺,将按照总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录用
1、体检合格人员,将在绥滨县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后,将依据聘用人员业绩表现续签劳动合同。
八、工资福利
(一)工资待遇
聘用制辅警、文员工资实行与等级、工作年限、工作绩效相对应的薪酬待遇,实行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工龄工资和绩效奖金构成。
(二)社会保险缴纳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为聘用制辅警、文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保险,保险费用按规定比例分担。
(三)福利待遇
聘用制辅警、文员在聘用期内,享受相关职业待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享有婚假、产假等法定假期。
九、疫情防控要求
(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和要求。
(二)来院报名考生须佩戴佩戴一次性蓝色医用口罩,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扫“场所码”,接受“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验及体温测量。
(三)除核验身份、体能测试环节,参加人员应全程佩戴一次性蓝色医用口罩。
(四)对考场提前进行消毒消杀,考场座位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隔座,保持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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