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滨县法院公开招录聘用制辅警、文员笔试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12 16:36:53


为切实做好绥滨县人民法院公开招录聘用制辅警、文员笔试工作,现将笔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时间

2022年12月15日下午13:30—15:30。因需体温检测、核验身份等工作,考生务必于12月15日下午13:10到达考点大门前有序排队,等候入场。

二、笔试考点

   绥滨县人民法院6楼西侧会议室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在12月12日至12月15日登陆绥滨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下载准考证模板(附件1),按照公众号中发布的《绥滨县人民法院公开招录聘用制辅警、文员考号查询表》(附件2),准确填写准考证上各项信息,填完后打印,并粘贴与报名表上一致的2寸免冠纸质版照片。

四、考试携带备品

    考生需自行携带考试使用黑色碳素笔或黑色字迹签字笔和2B铅笔。

五、笔试流程

(一)开考前

1.考生于12月15日下午13:10到达考试地点按秩序排队,依次进行如下操作:

1)考生须向负责核验身份的工作人员提供身份证、准考证(附件1),并按照工作人员指令配合工作人员核验身份。

(2)考生进出考点、考场需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下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试期间,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

2.考生抵达所在考场后,配合监考人员进行核验身份,严禁将手机、智能手表或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带入座位,已带入考场的应按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考试期间发现随身携带上述设备的一律按违纪处理,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期间

1.下 13:30,开始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

2.下 15:30,考试结束,所有考生停止作答,等待监考收取试卷和答题卡。试卷和答题卡回收完毕后,考生应听从监考指令在本人座位等候退场。退场过程中注意保持互相间隔,不得聚集。

(三)考试结束

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按照要求立即离开考试地点附近区域。

六、笔试考生守则

1.考生必须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材料放在桌面右上角。

2.考试开始后30分钟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交头接耳,不准窥窃他人试卷,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除规定携带的证件以外,严禁携带与考试有关任何书籍、资料、通讯、电子存储等设备。带入的需按监考人员要求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资料带至座位的,一律按违纪取消考试资格。

4.试卷发放后,考生必须首先在试卷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用碳素笔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听统一铃声开始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

5.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应举手询问。

6.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带出考场。

7.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绥滨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同时请各位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附件1.doc

附件2.xls



责任编辑:陈子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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