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绥滨县委、县政府召开的绥滨县2023年“清化收”工作推进会议要求,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益,助力乡村振兴赋能增效,3月24日上午,绥滨县法院第一时间召开“清化收”工作推进会议。院党组书记、院长郭培君主持会议并讲话,副院长张东文,执行局、民事审判庭及各派出法庭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郭培君传达了《绥滨县2023年“清化收”工作推进会预案》及绥滨县委副书记、县长高德军关于“清化收”工作的讲话精神。

郭培君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开展“清化收”工作既是县委县政府部署的工作任务,也是法院的职责所在,全院要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扛起政治责任,以务实的工作举措助力乡村振兴。二是要细化工作举措,按照县农村集体资产“清化收”工作的部署要求,主动与乡镇党委政府和村两委通力配合,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构建“上下联动、多方协同”的工作格局,及时反馈信息,确保专项工作落地见效。三是要全面推进落实,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强化诉前调解,推进诉源治理,积极构建多元解纷大格局,切实做到“快立、快调、快审、快执”。严格依据法律法规,严惩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等违法犯罪行为。开展普法宣传,通过以案释法、专题讲座等方式,为开展“清化收”工作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下一步工作中,绥滨县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主动融入乡村社会治理大局,全力推进“清化收”工作走深走实、取得实效,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