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落实年】绥滨县法院认真落实市中院党组“四员合一”等工作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23-04-11 17:28:21


为了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创新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机制,学习和推进“枫桥经验”,鹤岗市中院决定开展设立社区村屯调解室、建立退休法官工作室和“四员合一”工作。根据中院会议精神要求,4月10日上午,受绥滨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培君委托,党组成员、副院长于长林主持召开县法院“设立社区村屯调解室、建立退休法官工作室和开展‘四员合一’”工作部署会议。会议对开展上述工作作出了全面安排部署,副院长张东文、政治部主任王福臣、诉讼服务中心、综合管理办公室以及三个派出法庭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副院长张东文传达并学习了鹤岗市中院关于“设立社区村屯调解室、建立退休法官工作室和开展‘四员合一’”工作会议精神。

会议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此次“设立社区村屯调解室、建立退休法官工作室和开展‘四员合一’”工作是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化的新举措,是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的根本要求,是从源头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提高纠纷解决和服务群众能力,推进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的新模式。

二是增强创建意识。要以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为载体,增强设立社区村屯调解室、建立退休法官工作室和开展“四员合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将其融入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工作中去谋划,创新工作方法,丰富组织形式,落实责任措施。

三是明确目标责任。全院各相关部门要积极主动与所在辖区乡镇党委、政府、村两委及公安、司法等单位做好沟通协调,推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分层化解前端治理,充分发挥基层法治力量,秉持为民定纷止争、排忧解难的初心,主动融入基层治理大局,靠前发力,提供多元、便捷、高效的解纷渠道,让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真正在家门口得到解决。

四是提升服务水平。要着力抓好重落实,强统筹、集合力、选好人、增素质、提能力、善总结、见实效等八个方面。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四个体系”管理,在市中院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推进创建工作开展。强化宣传引导,不断总结经验,切实使这项工作健康、有效、扎实推进,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营造公平、正义的和谐社会氛围,以法律护航乡村振兴和社会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期待、新要求。

责任编辑:陈子琦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