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三巡察组提级巡察绥滨县法院党组工作动员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3-06-16 11:14:44


    按照省、市委统一部署,6月15日下午,市委第三巡察组召开提级巡察绥滨县法院党组工作动员会议,启动了为期30天左右的上下联动提级巡察。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马洪波、副组长石晶及全体成员,绥滨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培君及领导班子成员,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驻院纪检监察组相关领导同志及本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出席会议。




    马洪波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正确认识对法院系统巡察的重要意义;要把握监督重点,确保高质量完成接受巡察工作任务;要严格按照“四个落实”的要求强化政治监督;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与巡察组“同题共答”;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工作上积极配合,在纪律上互相监督;要强化使命担当,巡察组要以自我革命精神改进纪律作风。

    郭培君代表绥滨县法院党组就配合支持做好本次巡察工作做郑重表态。他表示,要充分认识此次开展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切实增强配合、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确保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上来,实事求是地完成巡察工作的各项任务要求;做深做细、做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后续文章”,确保与巡察组“同题共答”,第一时间研究部署,第一时间落实;紧盯巡察反馈的突出问题,主动协调,主动督办,坚决动真碰硬,确保对巡察反馈问题真整改。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信访时间以巡察公告为准。

责任编辑:陈子琦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