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典”到身边】绥滨县法院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发布时间:2023-05-31 17:31:16


    为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持续增强全民尊法、学法、守法意识。近日,绥滨县人民法院以全国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为契机,组织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




    县法院组织民事审判庭、立案庭、忠仁人民法庭、北岗人民法庭、绥东人民法庭分别在县人民广场、忠仁镇联合村、北岗乡北岗村、绥东镇政府等场所,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册、现场提供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律宣传工作。

宣传月活动中,民事审判庭、立案庭法官在人民广场重点对民法典中关于婚姻冷静期、夫妻债务、赡养老人、民间借贷、邻里纠纷等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问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一一为前来咨询的群众做出了专业解答。忠仁法庭、北岗法庭、绥东法庭积极深入本辖区乡村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重点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侵权、借款纠纷、婚姻家庭、子女抚育等法律知识进行宣传。本次活动共发放民法典书籍50余本、宣传册200余册,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43件,受教育群众150余人次。

    法安天下,“典”亮生活。下一步,绥滨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探索创新普法形式,多角度、深层次、全方面宣传好民法典,不断提升群众用法意识和护法能力,为平安绥滨建设贡献法院力量。

责任编辑:陈子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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