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县“清化收”工作部署,绥滨县法院忠仁法庭充分发挥“四所一庭”的作用,积极服务乡村治理、助力乡村振兴,为辖区内“清化收”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

近日,绥滨县法院忠仁人民法庭牵头,延伸法律服务,联合吉相律师事务所、忠仁镇派出所、忠仁镇司法所等相关部门,主动来到辖区忠仁镇政府,上门服务,深入了解制约“清化收”工作存在的难点问题。针对“清化收”涉及到东兴村、永和村、中兴村、永发村、荣边村振边屯18户农民,新增地源土地338.955亩,累计金额154,676.40元,多年无偿使用,拒绝缴纳费用,并对辖区内党委、政府“清化收”工作抵触情绪大,对相关法律法规认识不足,涉及面广人数多的实际情况。忠仁派出法庭坚持诉源治理,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工作指导思想,以纠纷实质性化解为目标,找准破解难题的突破口,推进工作开展。法庭牵头组织召开了忠仁镇“四所一庭”“清化收”现场座谈会。座谈会采取一对一,面对面形式,通过唠家常,谈心等方法,拉进了彼此距离,缓解了村委会与村民紧张气氛,融洽了相互关系。针对村民不懂法、不理解集体土地资源收费等情况,“四所一庭”同志以案释法析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规定集体财产保护,侵害集体土地承担法律责任及县级“清化收”工作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进行了耐心细致解读。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使村民对相关法律法规有了一定理解,对新增地源收取费用有了新的认识,打消了侥幸心理和抵触情绪。对村内新增地源收费中的一名钉子户,采取集中力量,重点突破,主动上门,明法析理,最终打通思想,丢掉了一顶到底的错误想法,按标准当场缴纳了费用。
经过“四所一庭”全体同志的不懈努力,攻破难点、打通障碍,带动全镇“清化收”工作的开展,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所涉及的“清化收”村民,全部得到解决和落实:当面座谈10户,电话沟通5户,上门走访1户,主动缴费2户,所有18户村民最终全部缴费,通过开展“清化收”工作,新增了地源,壮大了村集体组织经济,为土地的合理开发利用,振兴乡村经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奠定了有利基础。
人民法院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法治力量,作为新时期人民法院的一项创新工作,“四所一庭”机制建设,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有效载体,在乡村振兴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下一步,忠仁人民法庭将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作用,不断加大诉源治理力度,积极引入“四所一庭”、“府院”联动机制,确保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一线,以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为夯实乡村经济基础,加快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