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切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诚信建设体制,绥滨县法院进一步加大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曝光力度,依法严厉打击违法失信行为。
近日,执行局成功办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2023年1月3日,本案初次立案审查,被执行人王某所欠借款,本应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申请执行人4.2万元,但被执行人迟迟未履行,经全面查控被执行人财产及找寻被执行人未果, 2023年4月10日,执行局对该案件再次启动调查,对被执行人再次发起传统查控。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执行局紧紧围绕“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和“3+1”核心指标,精准执行,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对未结案件的被执行人一律“限高”,对符合条件的一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经过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被执行人王某于2023年6月11日归还申请执行人所有借款。
在下一阶段工作中,绥滨县法院将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充分运用具有执行联动效应的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制度,将失信被执行人施以信用惩戒,对失信被执行人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社会压力,营造构建诚信、惩戒失信的浓厚氛围,为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