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下午,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绥滨县人民法院党组情况反馈会议召开,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马洪波、副组长石晶出席会议,绥滨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培君主持会议,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等部门领导、县法院党组班子成员、派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人员和法院各内设机构部门负责人、三个派出法庭负责人及纪检监察、政治部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马洪波同志代表市委第三巡察组对绥滨县法院党组在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委要求存在差距等四个方面52个问题进行了客观、全面的反馈,并对法院党组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具体意见建议,要求法院党组高站位筑牢政治忠诚,加强干部队伍和能力作风建设,在司法便民利民惠民上下功夫,着力提升案件质效。
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培君表示,巡察组全面反馈了对县法院党组的巡察情况,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对法院党组坚定政治立场、严明政治纪律、理清工作思路、统筹工作布局、改进工作作风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对于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和建议,县法院党组不仅要照单全收,还要把落实整改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着力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一要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统一思想,站位高远,深刻认识巡察反馈意见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要求上来,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强化领导、全员参与、上下联动,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整改工作任务。二要聚焦问题,立行立改,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扎扎实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认真对照检查,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整改路线图和时间表,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整改到位。三要搞好结合,相互促进,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成果运用和转化。 巡察发现的问题是警示,用好巡察成果推动问题解决,促进整体审判执行效能提升才是关键和目的。要坚持把落实整改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杜绝“四风”问题。要坚持把落实整改任务与院党组主体责任落实结合起来,注重发挥法院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