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法同行】乡间执行涉农案 不负春耕好时光

发布时间:2024-03-22 17:37:59


惊蛰已至,仲春到来,

 

春雷隐隐,万物生长。

 

正当春耕好时光,亦是执行在路上。

 

 

春风起,万物生,春耕忙。每一年的第一个季度,绥滨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都会来到田间地头开展“雷霆执行·护春耕”专项行动,为涉农案件的当事人带来法治春风。

【案件回顾】

2022年12月藏某与王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因被告未到庭,绥滨县法院缺席作出民事判决,判决被告王某向原告藏某偿还借款2万余元。

被执行人王某因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申请人藏某于是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因被执行人去向不明,执行法官通过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进行线上查询及到相关单位线下调查后,并未发现被执行人王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发现被执行人王某有承包耕地,但非其本人耕种。通过向村委会调查了解及走访被执行人亲属,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至其亲属。随着春耕在即,执行法官既要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要保障备春耕生产正常进行,为此,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亲属释明了被执行人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定义务、强制执行的范围依据以及春耕的时间问题,经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被执行人亲属同意帮助联系身在外地的被执行人王某,最终,被执行人王某通过其亲属将所欠借款交付给申请人,本案执行完毕。



 

 


由于春耕的特殊时期,执行局对涉农案件进行了细致的分析、研判,并根据个案的特殊情况采取灵活的执行方式,深入田间地头、走进农民家中,以最朴实的方式倾听诉求、普法宣传。本次专项行动以来,绥滨县法院执结涉农案件16件,在依法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加大执行和解力度,妥善化解矛盾,护航春耕生产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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