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绥滨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12-25 15:52:06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6月15日至7月27日,第三巡察组对绥滨县人民法院进行了巡察。2023年9月20日,巡察组向绥滨县人民法院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告。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巡察整改工作是检验“四个意识”强不强的“试金石”,是检验“两个责任”到不到位的重要标尺,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绥滨县法院党组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的强大动力,作为推动上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的重要保证,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务求实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整改责任。成立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亲自抓、全程抓、抓到底;建立工作统筹推进机制,采取“每周报告进度、半月集中研究、及时通报督促”办法,院党组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问题,推动整改积极稳妥有序开展。

二是细化任务清单,督促整改落实落地。院党组认真对照市委巡察组列出的问题清单,把每个问题当作“必答题”,逐条研究、逐一剖析,细化分解成可操作、可落实的具体整改举措,形成责任到人、明确时限的整改方案。院班子成员带动分管部门立即行动起来,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列出时间表,挂图作战,一项一项地抓好组织实施。驻院纪检监察组对巡察整改全程监督,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落实。

三是长效常治不放松,推动整改标本兼治。坚持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相结合,紧盯市委巡察指出的重点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审判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针对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委要求有差距等四方面问题。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深入查找制度建设、责任落实、体制机制等深层次问题,举一反三、推动改革,制定完善涉意识形态、审判监督、财务管理等方面12项制度,从源头上堵塞漏洞,规范运行。

二、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四个方面14个问题53个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委要求方面

1.着力解决思想政治建设不到位,运用理论指导工作实践不足问题。

完成情况:一是通过开展第二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各党支部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自学等方式,做到学习计划不变、时间可变,保证学习时间。二是开展支部书记党课16次、结合本职工作开展研讨交流4次,把学习转化为推动启发工作的动力,以理论学习促进案件提质增效,以审判执行工作检验学习成果,推进法治护航乡村振兴、平安绥滨建设,把所学运用到工作当中。三是坚持每月一次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开展解放思想案例研讨1次、龙法讲坛14次,业务大讲堂12次,人民法院大讲堂26期,进一步加强党组政治理论学习,切实做到解放思想、知行合一。四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政治部设专人负责做好党组会议第一议题收集、整理工作,会前发放到党组成员手中,每次党组会议都由一名党组成员进行领学,并做好发言、交流和总结,学习时间保证在15分钟以上,截止目前“第一议题”19次。五是制定党支部学习活动计划,丰富主题党日活动载体,通过组织参观廉政文化长廊、红色教育基地、志愿服务活动、设立示范岗等方式,真正将主题教育做到入脑入心,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等“敲门行动”10余次,深入村屯开展普法走访调研,逐项消除为民服务的盲区、盲点,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助力主题教育持续升温增效。

2.着力解决推进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力度不大,举措不多问题

完成情况:进入社区及小区网格员微信群宣传诉源治理小程序60余次;2.利用诉源治理小程序与“四员合一”人员共同化解纠纷70余件,其中适用调解程序前置化解纠纷数量46件,法官指导调解26件,运用“法官进网格”解决矛盾纠纷数量12件,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8件深入企业调研,开展普法宣传进企业5次,确定企业需求以及法律层面突出问题,审理涉及民营企业案件快审,尽快实现企业权利;对于案件处理过程中发现企业在经营上的不足,及时发出司法建议,避免机械办案,就案办案,努力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3.着力解决领导班子作用发挥不充分,履职尽责不力问题

完成情况:一是扎实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活动,为中心大局服务,在立案审判执行、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中发挥法院力量,为绥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司法保障。院党组每季度听取一次审判执行工作情况汇报,审管办每季度对我院审判质效情况作全面分析报告,供院领导决策;审管办每季度召开审判质效研讨会议、法官专业会议,对审判质效工作在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组织干警到国家法官学院学习2人次,到省法院学习10余人次,提升学习能力,锻造法官更强业务本领;二是严格执行“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分案制度,年初至今共受理民事993件、行政案件18件,运用随机分案980件;三是进一步完善审判委员会制度,审委会配齐专业记录人员,并为审委会人员配备了业务书籍,两名年轻法官吸收到审判委员会中,召开审判委员会9次,均由院长主持,审判委员会深入研讨案件25件;四是健全合议庭评议案件程序机制,鼓励合议庭成员如实、充分独立发表自己的意见,积极组织庭前会议,使人民陪审员及合议庭法官提前了解案情,设置陪审员庭前专门阅卷室,杜绝陪而不审的现象,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社会经验及专业优势,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审、发表意见的权利,调动人民陪审员的积极性;五是加强员额法官对新颁布和修订的法律法规及审判业务知识学习,组织员额法官线上学习最高院法答网知识,开展法院老带新结对学活动,不断提升法律业务知识能力;组织干警到国家法官学院脱产培训2人次,到省法院脱产培训10余人次,提高业务素质,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作用,全年共召开民事法官专业会议9次,刑事法官专业会议7次,共研讨案件38件;六是积极开展已决犯交付执行工作,对6件未交付案件已经交付执行,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主动向同级政法委汇报;七是落实谁审理谁负责的原则,确定专人送达,将责任落实到人,承办法官是第一责任人,司法辅助人员是具体责任人。八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在每一起案件中耐心细致地为当事人讲解案件事实认定及法律规定的适用问题,释法明理,力争案结事了,在个案中推进普法工作常态化。严抓内部学习,开展“业务大讲堂”活动12次,由院领导、庭长及员额法官轮流授课,切实增强干警学法用法理论基础。加强普法宣传,开展“法治副校长”普法5次、进社区普法5次、“公众开放日”10余次,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普法方式,着力推进“法律七进”活动,使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法院工作、增强法治意识。强化线上宣传力度,通“一网双微”平台,在微信公众号、官网网站、官方微博宣传本院工作以及发布典型案例、法律知识等40余篇,尤其加强对涉农相关法律的宣传解读,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持续营造浓厚的法治环境。

4.着力解决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凝聚司法合力不够问题

完成情况:一是审管办加大案件流程管理力度,通过院庭长阅核机制及四类案件监管机制加大案件监督力度,提升案件质量。加强监督,完善院庭长监督机制,组织学习省高院院庭长监督机制,明确监督职责,加强内部监督;聘请新一届执法监督员加强对立案、审判、执行等各环节、司法作风、队伍建设等社会外部监督。二是进一步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制度、调整民事、刑事专业法官会议人员,吸收年轻、专业法官参加。全年共召开民事法官专业会议9次,刑事法官专业会议7次,共研讨案件38件。

三是制定绥滨县人民法院案件评查规则,积极开展对“四类案件”评查,全年组织重点案件评查90件,常规自查案件289件。四是制定公务员招录计划招录法官助理,人才倾斜,储备更多法官助理人才,支持干警考取司法考试证,2023年干警通过“法考助学”活动考取法律资格证2人,在招录公务员过程中,2023年招录法官助理3人。五是加强运维人员对智慧法院建设学习和培养,及时解决科技法庭各项系统出现的问题;运维人员与法官、书记员和干警交流沟通,了解他们对智慧法院建设与应用的想法,完善智慧法院建设。六是开展跨域立案便民服务宣传,利用好线上服务、12368平台提高跨域立案知晓率,引导当事人用高效、便捷的方式申请立案。提高工作作风、转变工作态度,对于立案审查时发现本院无管辖权的案件,要积极帮助当事人通过跨域立案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申请立案,真正做到便民、利民,年初至今本院虽无跨域立案案件,但立案庭工作人员通过指导、帮助当事人通过网上立案方式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交立案申请30余次。

5.着力解决安全防范化解风险责任意识不强问题

完成情况:“党建+意识形态”为抓手,意识形态与审判执行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班子成员年度述职报告中,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对班子成员述职报告严格把关。严格落实新闻稿件发布审批流程,实行三审三校制度。微信公众号创新宣传方式,提高新闻稿件质量,制作发布优质法治故事。建立健全网络舆情队伍,设置专人负责网上舆情,定期做好线上舆情监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法官及时跟进当事人案件满意度,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加强干警思想建设,提升党性修养,定期开展本院干警使用新媒体、微信微博舆情风险排查工作,同时全覆盖排查清理本不符合要求的院文化布设、图书馆藏书等。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

1.着力解决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落实不严问题

完成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已签订责任状16份,召开警示教育大会2次。落实党组书记抓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带头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制作四级主任科员(同等层级)以上廉政档案32份。院党组每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在新入职提技晋升进行任职前廉政谈话2次、廉政提醒2次,在重大节日、敏感时期要进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1次;二是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规范干警行为,每月20日至25日定期提醒干警填写“三个规定”,做到重大事项及时报备,目前有情况报告已填报437条。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 追究规定》提高执纪监管能力;对违规领取绩效和十三月奖励工资等共计2.38万元已追缴;三是进一步学习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四是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人事变动、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先由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提交工作讨论方案,在党组会上,每位班子成员逐一先行发表意见和看法,阐明依据和理由,表达明确观点,“一把手”最后在综合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意见,经会议讨论后做出决策,重大事项坚持实行“末位表态制”。

2.着力解决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强化监督意识,将政治监督放在首位,牢牢把握派驻纪检组工作职能定位,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紧盯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强化业务能力提升,深入开展监督检查。依据能力作风落实年实施方案,细化分解,紧盯8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大监督力度,找准病灶,推进能力作风落实年活动走深走实;二是对驻在单位的重点监督工作再梳理、再研究、再细化,持续抓好日常监督、政治监督、能力作风等工作,履行好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紧盯“关键少数”和权力运行风险点,重点监督“一把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资金决策权、政策执行权、选人用人权等廉洁风险点;三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对“三重一大”事项,派驻纪检组充分听取重大事项情况介绍,积极发表意见,对决策的程序性和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推进制度贯彻落实。四是召开警示教育大会2次,充分发挥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用身边的事警示教育身边的人,以身边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警示宣传,进一步为党员干部提供生动直观的警示教育教材,深刻警醒全院干警知敬畏、守底线。

3.着力解决未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问题

一是按照最新政府采购集中目录,针对目录中应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项目均施行线上审批制度;二是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相关管理办法并进行入账;三是制定执行案款发放管理办法,针对问题案件,进行了自查评查,设专人对案款发放的节点进行督办,确保每笔案款都纳入“一案一账号”系统进行监管,保持无法定事由超期案款“动态清零”,确保案款按照规定时间30日内发放完毕,及时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本年度无超期认领不明款、超期发放执行款情况,应退未退诉讼费均已退费完成;四是及时整改已按照车辆管理办法制定车辆维修加油台账,统一集中管理。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不足

1.着力解决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完成情况:一是完善党建工作,加深党建工作同主责主业深度融合的力度,党组每半年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制定党建工作规划,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党组在我院党建工作中起到引领示范的作用,政治部定期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检查和指导;二是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完善领导干部党建联系点制度,召开基层法庭党建会议,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完善班子成员定期检查基层法庭党建工作制度;三是规范党总支、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组织政治部人员认真学习党总支换届选举程序,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换届选举。

2.着力解决党内政治生活不严不实问题

完成情况:一是会前要严格制定民主生活会方案,要求每个党组成员深入分管战线查找问题,制定问题清单,认真撰写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会前要进行征求意见、谈心谈话,并报党组书记审阅后确定开会。会上要坚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提醒,达到红脸出汗;二是加强对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指导和审核把关,杜绝批评意见不严不实。2022年度组织生活认真开展了谈心谈话,通过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联系具体人具体事,杜绝了以建议代替问题。加强党务工作知识的学习教育,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内容;三是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要求召开“三会一课”,每半年党总支对“三会一课”执行情况检查,加强党的建设,将党建、意识形态与审判执行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增强党员党性观念、促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3.着力解决锻造高质量专业化干部队伍有缺失问题

完成情况:一是积极加大与组织部门沟通协调力度,强化院党组班子“领头雁”作用,积极开展干警职级职务晋升工作,目前已经完成了9个内设配备,今年9月份新的一名执行局局长走上领导岗位。2023年增加法律专业干警的招录,增加年轻干部后备,开展业务大讲堂12次,提升干警业务水平。制定绥滨法院干警法律专业人才招录计划,同时积极为干警创造法考培训有利条件,培育业务能力强的年轻后备力量。加强考核。对事业心强,工作业绩突出的同志,要及时予以奖励;二是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任用条例》,加强对政治部干部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干部管理水平,积极与县委组织部沟通协调,使干部管理规范化。考察人选严格执行“回避制”,任免干部严格按《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任用条例》,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及时备案;

4.着力解决抓能力作风建设工作未落实落靠问题

完成情况:一是立案庭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立案登记、执行立案审查、缴费、网上立案审查等窗口,使当事人在立案、缴费、申请执行程序中实现一站式办理,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强化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坚持将上级法院下发的把握案件处理八个关系与判前扪心八问形成研讨材料8篇,不断提升实际处理案件纠纷的能力。每月20日至25日定期提醒干警填写“三个规定”,做到重大事项及时报备,目前有情况报告已填报437条,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以优良司法作风推动执行工作提质增效;二是2023年审判质效排名由107名上升至53名。结案均衡度指标目前不在审判指标考核范围内,简易程序适用率从 提升至 80.91%。下发简易程序适用率指标提升通知10余次;三是深入梳理通报“低粗差”问题,查找影响工作质效的问题,狠抓抓审执工作,如审判系统和执行系统操作不当等;为了避免抓“三治一创”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积极开展审判业务培训,学习经典案例,提升审判员和书记员的业务素养。

(四)巡察整改方面。

着力解决2019年11月党组会仅对整改工作进行简单分工,未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抓落实、促提升的具体举措问题

完成情况:开展党组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问题措施回头看,逐条研究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坚持全面抓整改、铁腕抓整改、将巡察整改作为履行主体责任和加强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始终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

着力解决派驻纪检监察组、政治部日常监督整改力度不大,没能牢牢抓住“改”的关键环节,逐项监督整改见成效问题

完成情况:严格规范财务管理制度,每月按时将财务情况上报我院主要领导阅示,按照车辆处置相关管理办法现已对超编车辆进行处置审批中,诉讼费和执行案款均已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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