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段时期以来,绥滨县法院在民事审判实践中发现,民事案件的调解结案的成功与否与当事人的代理人水平,法律素养,职业道德有相当大的关系。这些代理人有的是律师身份,有的是法律工作者,还有的是普通的公民。只要他们能通晓法律的基本原理,忠诚法律,就能正确引导当事人参加诉讼,并且协助法官解决矛盾与纠纷从而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绥滨法院最近审理一起离婚纠纷中,本来双方当事人对夫妻感情破裂事实争议的比较清楚,双方财产也不多,就是双方对子女、财产分配争议较大。开了几次庭,双方仍然各自坚持自己的观点,达不成协议。最后一次,原告请了两位代理人来出庭维护自己的权益,庭审中法官给原告的代理人介绍了案件的情况,双方的争议的问题。于是原告的两位代理人耐心地做原告的工作,告诉原告其实被告已经在本案中负担了许多,原告自己的利益已经得到切实保护,原告自己也应该适当做一些让步,这样,在法官与代理人的共同努力下,原被告达成协议,对子女财产做了安排,这起纠纷就这样得到了解决。在这起案件中,代理人秉承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宗旨,正确引导当事人诉讼,就能顺利协助法官解决当事人的矛盾纠纷,使法律服务的宗旨与法官的司法目的趋向相一致。
在民事案件中也不乏有一些代理人,法律素养有待提高,法律知识匮乏,不能正确对待自己的案件,虚高设置案件标的,错误引导当事人,使当事人的诉讼目的没有达到,法官审理案件难度加大。当事人之间意愿没有切合点,案件结果很难达成一致,造成双方矛盾不仅得不到解决,有的时候双方距离反而加大,几年问题得不到解决。
对于这种情况,民事法官不仅在审判时正确引导当事人,对他们辨法析理,同时在庭后与他们交流,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指出他们的不理智的诉讼行为,使法官与法律服务人员的司法目的趋向一致,更好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经过不懈的努力,一些法律服务人员有所转变,他们不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也能从大局出发,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在这样的工作思路下,绥滨法院民事审判全体法官准备进一步与司法行政部门联手,帮助他们提高法律服务人员服务大局的意识,提高他们把握案件脉络的能力,从而改变过去法官与律师和法律服务人员是死对头的局面,造成司法资源浪费,案件久拖不绝,严重影响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