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线索请举报!绥滨县人民法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9 19:42:41


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2024)黑0422执恢22号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其财产,有效地执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信用机制的的完善,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鹤岗市绥滨县人民法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高嵩,男,1993年1月8日出生,汉族,住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北岗乡建设村。公民身份证号码:230422199301080934




    【执行标的】210120元及利息和诉讼费、公告费等相关费用。

    【悬赏金额】

    凡向本院提供该被申请人具体下落经法院查实的,对举报人给予奖5000元。

    凡向本院提供该被申请人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对举报人给予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奖励。

    【悬赏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直至案件执行完毕。


    【联系方式】0468-7918066 ;18345659599

    【注意事项】

    绥滨县人民法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予以严格保密;严禁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举报人可采取电话、邮寄等方式,或直接前往鹤岗市绥滨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进行举报。

    邮寄地址:鹤岗市绥滨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绥滨县松滨大街西段南侧)              邮编:156200 



绥滨县人民法院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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