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全面防范各类安全风险,近日绥滨县人民法院法警大队联合综合办成立安全检查小组,在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于长林的带领下,开展了以“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为主题的安全隐患检查活动。此次检查主要是对绥东、北岗、忠仁三个人民法庭和县院办公区域、审判场所、羁押室、食堂等地及消防、监控设施等重点部位开展为期两天的安全隐患检查,为法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检查小组先后深入审判庭、诉讼服务中心、羁押室、安检通道、机房、食堂、车库、档案室等关键区域,并重点对监控系统、消防器材、门窗门锁、电路管线等运行状况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无故障、无老化。还检查了羁押室戒具、座椅及审判庭旁听区护栏稳固情况、消除物理安全隐患。




于长林在检查时强调:“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山。必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细抓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法院安全零事故。”
检查过程中,检查小组对部分区域存在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要求,如“食堂内热水器下班后未及时关闭电源”“监控室窗帘未遮挡,阳光照射加速设备过热存在隐患”“审判大楼玻璃幕墙要定期检查防止脱落”等,相关责任部门当场记录并承诺做好整改。
此次检查不仅是一次安全“体检”,更是一次全员安全意识“提升课”。绥滨县人民法院要以此次检查整改为契机,用实际行动践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为审判执行工作平稳运行、人民群众诉讼安全保驾护航,让司法的公平正义在安全有序的环境中落地生根。